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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09 年度民商上字第 12 號:商標近似性判斷:以消費者整體觀感為準

同步於 2026/6/3約 5 分鐘
商標是否構成近似而有混淆誤認之虞(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0 款),應以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消費者,於購買時施以普通之注意,異時異地隔離整體觀察,並比較其外觀、讀音及觀念。判斷時應斟酌商品 / 服務之類似程度、商標識別性強弱、實際混淆誤認之有無、相關消費者對商標之熟悉程度等因素。

原文:https://judgment.judicial.gov.tw/FJUD/default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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