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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2435 號:定型化契約條款明顯不公者無效

同步於 2026/6/3約 5 分鐘
定型化契約條款若違反平等互惠原則,使消費者拋棄權利或限制權利、加重責任、免除或減輕企業經營者責任,或其他於消費者有重大不利益者,該部分條款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2 條規定無效。實務常見之「商品瑕疵不退不換」「儲值金一概不退」「會員違規一律沒收」等條款,多可主張無效。

原文:https://judgment.judicial.gov.tw/FJUD/default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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